编号:钦市不动产告〔2022〕第011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官琪丽
登记权利人:潘万珍、官琪丽
被继承人:官维理
不动产坐落:钦州市育才路7号7幢3单元101房
不动产证号: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98006517号,钦国用(2004)字第A0671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59.34平方米
土地类型:国有出让 土地使用权面积:21.4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1号(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7-2860121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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