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柳青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钦市不动产告〔2022〕169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执行裁定书》(2021)桂07执恢67号之二,原属叶柳青位于钦州市钦州湾大道69号赛格新时代广场F座FA3—F103商铺的不动产权被裁定给买受人余载鹏所有,因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房屋所有权证》钦房权证城区字第201106741号 |
叶柳青 |
出让 |
钦州市钦州湾大道69号赛格新时代广场F座FA3—F103商铺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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