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不动产告〔2022〕173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执行裁定书》(2021)桂0702执2212号之十二,原属刘侃位于钦州市安州大道99号碧桂园安州府2号楼701号房的不动产权被裁定给买受人方团明所有,因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不动产权证书》桂(2021)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690号 |
刘侃 |
出让 |
钦州市安州大道99号碧桂园安州府2号楼701号房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网站标识码:4507000025
版权所有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恒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