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年度土地、海域(海岛)储备、土地收储政府采购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负责拟定土地、海域(海岛)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和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依法收回可纳入储备的土地,收购、优先购买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旧城改造用地、企业改制用地和国有存量土地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进行调查、统一储备。
(四)负责对我市已确权的闲置海域(海岛)、因规划调整和公共利益等原因需收回的海域(海岛)进行盘活收回储备。
(五)负责申办储备土地、海域(海岛)项目立项、选址,协助储备土地、海域(海岛)拆迁补偿等前期工作。
(六)负责对储备土地、海域(海岛)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等。储备土地、海域(海岛)的前期开发,仅限于与储备宗地、海域(海岛)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拟订储备土地的供应计划建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定。
(八)负责建立储备土地、海域(海岛)信息共享制度,进行项目策划、项目实施、招商等宣传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是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6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核算科、计划资金管理科、土地收储科、海域(海岛)收储科、资产管理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实有在职22人,聘用人员1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680.84万元,同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18.3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0.84万元,同比增加105.7 万元,增长18.38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迁移电线杆及高压线塔项目资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68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28%,同比增加27.7万元,增长6.87%;项目支出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72%,同比增加78万元,增长45.35%。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6.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6.36%。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4.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27%。
(3)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9%,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科目支出预算51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4%,同比增加4.08万元,增长0.8%。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同比减少0.35万元,下降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30.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28%,同比增加27.7万元,增长6.8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9.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09%,同比增加30.54万元,增长8.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7%,同比或减少2.14万元,下降4.1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54%,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23.0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72%,同比增加78万元,增长45.3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52%,同比增加2.3万元,增长2.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48%,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1.46%。
资本性支出预算1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228.57%。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00 %。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0.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行政单位离退休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加发退休费(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退休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12.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
5.其他城乡社区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行政运行362.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土地储备现场管理、人员差旅及其他人员相关开支等工作经费开支。
8.住房公积金17.4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4万元,比2020年预算3.1万元减少0.16万元,同比下降5.2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定额公用经费按在职人数核定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54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5.22%。主要用于主要是开展土地收储业务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定额公用经费按在职人数核定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1.4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4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核算科、计划资金管理科、土地收储科、海域(海岛)收储科、资产管理科。
纳入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的市本级部门预算1个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62.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下降57.14%,其中:集中采购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0万元,下降57.14%;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中心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我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无200万元以上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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