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XX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办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具体事务,提供交易信息、场地服务,包括交易、洽谈、推介和举办拍卖会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钦市编办【2019】83号文我交易中心更名为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仍隶属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下设4个工作机构:财务室、对外咨询窗口、一级市场业务办理部、档案管理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 人,实有在职6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6人,编内实有在职 6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人。
2.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实在在岗人员30人,其中聘用人员20人,临时人员4人,在职在编人员6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454.58万元,同比增加5.99万元,增长1.3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58万元,同比增加5.99万元,增长1.34 %。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14 %,同比增加19.14万元,增长12.41 %;项目支出28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86 %,同比减少13.15万元,下降4.47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 类,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科目支出预算437.68元,占支出总预算96.28%,同比增加5.84万元,增长1.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2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5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2.3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2 %,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3.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14 %,同比增加19.14万元,增长12.4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4.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72%,同比增加19.19万元,增长13.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6%,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52%,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6.2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86 %,同比减少13.15万元,下降4.47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20 %,同比增加5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5.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97 %,同比减少79.5万元,下降3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4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83 %,同比增加12.35万元,增长42.08 %。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3.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81.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1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81.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交易业务经费和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维护费等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3.04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4.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公务员医疗补助0.46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定额计缴的医疗补助。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7.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84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3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92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3 万元,比2020年预算8.32 万元减少0.89 万元,同比下降10.7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遵循“三公”经费逐年压减预算原则。
1.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51 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下降14.63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三公”经费逐年压减预算原则。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4.92 万元,同比减少0.46 万元,下降8.55 %。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三公”经费逐年压减预算原则。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构成。
二、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156.48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1.70万元,同比增加12.35万元,增长42.08 %,其中:集中采购29.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0.74%,同比增加3.7万元,增长14.34 %;分散采购预算1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9.26 %,同比增加8.65 万元,增长24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1.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 辆)。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1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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