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年4月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时间 |
1 |
钦自然资监〔2021〕07号 |
张进辉非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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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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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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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户未经依法批准, 于2017年与钦南区水运三公司签订《旧瓦房处理(转让)合同确认书》购买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滨江南路115号的一间一层砖瓦结构的房屋连同土地,房屋占地面积为38.04平方米,购买价格为人民币9500.00元,房屋用地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你户自从购得房屋后入住至今未办理有用地转让手续。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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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户非法占用38.04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30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贰元整(¥11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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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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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将罚没款缴存到钦州市财政局 |
2021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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