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年3月27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时间 |
1 |
钦自然资监〔2021〕08号 |
李式亮非法占地
|
李式亮
|
李式亮
|
**** |
经查,你未经依法批准,于1994年6月14日与颜开结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以人民币2000元整的价格购买位于钦州市旧菜市63号后的一间一层砖木结构房屋。房屋用地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占地面积为18.48平方米,购买至今未办理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
对你户非法占用18.48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30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佰伍拾肆元肆角整(¥554.4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15日内将罚没款缴存到钦州市财政局 |
2021年3月27日 |
相关附件: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网站标识码:4507000025
版权所有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恒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