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自然资发〔2022〕15号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叶锦军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锦军同志(女)任钦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二级主任科员;
仇竹韵同志(女)任钦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
区丽同志(女)任钦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
李靖同志(女)任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科四级主任科员;
潘慧同志(女)任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海域(海岛)收储科一级科员。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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