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海砂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钦市自然资告(2021)60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对以下海砂进行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内容编号
|
位置
|
海砂原矿资源量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工销售年限
|
备注
|
海砂2021-3
|
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堆场的A、B、C共3堆场区块
|
732.15万立方米
|
25800
|
300
|
10年
|
竞得人除支付销售价款外,还需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储量核实经费38万元、评估费22万元。
|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涉黑涉恶记录、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成交后需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交易标的物的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j.qinzhou.gov.cn/)或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进入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阅。申请竞买人须在2021年11月8日17时之前通过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1月8日17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到帐为准)。
四、本次网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时。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拍卖仅限于网上竞价,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资格以最终审核通过为准),不设定底价。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标的物网上拍卖交易由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标的物的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电话:(0777)2820033、2860972;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777)2877631。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