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5月制定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印发后,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切实解决社会关切。经过努力,我局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印发公布,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附件: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整改内容 |
意见建议类型 |
整改措施及情况说明 |
整改落实情况 |
责任科室 |
1 |
120200070100036 |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有群众2020年9月到钦州市办理宅基地土地证,有关部门办事人员相互推诿,到现在土地证还没有办得,希望政府部门能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告知群众所需的材料,减少办事多次往返。 |
建设性的建议性意见 |
1.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要求,以“总登记”的模式,全面、分类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到2021年底,完成全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办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 |
1.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钦州市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全市全面统一启动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目前,钦北区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业单位已全部入驻各个乡镇进行作业,利用无人机倾斜航拍摄影测量技术,全面开展权籍调查及测量工作,已完成外业权籍调查81879宗。 |
钦北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整改内容 |
意见建议类型 |
整改措施及情况说明 |
整改落实情况 |
责任科室 |
2 |
120200070100037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信息资源没有实现互通,下属办事点的办事要求都不一样,所需办事材料也有所不同,希望能实现信息互通,让群众去办事清晰明了。 |
建设性的建议性意见 |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推行政务服务异地办理服务模式,克服登记事项局限性、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技术支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现全市范围同城通办、异地就近办理。 |
目前,我市已实现了与自治区统一的办理事项目录清单,统一的收件材料清单,统一的办理流程,在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可查。同时,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同城通办”(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纸质证件邮寄方式)。2021年2月通过建立异地办理模式,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实现了“全市通办”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不按属地范围就近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和领取证书,减少在属地和异地之间来回反复跑路切实做到利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
3 |
220200070800908 |
有许多民生住宅小区管理存在很多尖锐矛盾和问题,有些小区入住10年,开发商都不给予办理房产证,民愤极大,无处申诉,市委书记签字也没法解决。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关注民生、担当作为、全面排查、尽快解决,让老百姓真正安居乐业。 |
建设性的建议性意见 |
1.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定期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因用地手续不完善、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等原因造成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
我局积极指导企业、群众申请办证。督促指导相关项目尽快完善土地审批手续,按法律程序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的追缴工作,并与住建部门沟通指导企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与住建、城管、教育等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我局已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127本。同时,我局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聚焦我市商品房市场“交房不能同步交证”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开发商联合推出“交房即得证”举措,全市共有8个住宅小区实现了“交房即得证”。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整改内容 |
意见建议类型 |
整改措施及情况说明 |
整改落实情况 |
责任科室 |
4 |
120200070900031 |
钦州市钦北区世纪新城小区停车位困难,和物业反映了但是物业不理,希望能把小区的烂草坪铲掉用来做停车位,因为烂草坪有很多老鼠。 |
建设性的建议性意见 |
|
关于把小区的烂草坪铲掉用来做停车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及第九十七条规定,小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已建成小区改变公共配套内容要征求2/3业主签字同意后再申请调整,且须满足规划条件要求,若将现有绿化改成停车位,小区绿地率下降。 |
工程规划管理科 |
5 |
120200070100007 |
希望钦州市在工程报建这块的有关文件发送或者上交到住建局后,在文件跟踪进度这块公开透明化,因为系统等各方面都无法查看审批文件到底到哪步在哪个领导手上完全不知道,一些急的文件无法找人对接,申请单位只能干等,给工作带来不便,希望政府想办法在文件审批的进度可以透明化,至少能知道进度而且知道该找谁继续对接工作。 |
建设性的建议性意见 |
1.认真贯彻落实现行管理制度,已部分实现工程报建文件跟踪进度主动公开透明化,城乡规划职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至市自然资源局,工程报建办理进度在钦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外网申报端可以查询具体审批进度与各审批环节办理人。 |
我局在收件受理项目审批事项时,提供收件凭条给申报单位,收件凭条上注明窗口服务联系电话和办理时限,申报单位可随时联系了解办理情况,且我局均严格确保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批。 |
工程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
相关附件: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网站标识码:4507000025
版权所有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恒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