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2日,我局向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就《钦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意见。根据截止日期收到的反馈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表》,现予以公告。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5日
征求意见结果反馈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市财政局 |
建议将正文“三(一)2.……落实配套资金”删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不含相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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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理由:历年我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均无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
2 |
市水利局 |
建议“三(一)3.……水利部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环境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治理”改为“水利部门要配合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环境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 |
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7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3 |
浦北县人民政府 |
小江街道环城社区立新街隐患点已进行降坡处理,建议不列入市级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 |
不予采纳。理由:该隐患点威胁人口320人,威胁财产约150万元。进行降坡处理的位置位于靠近绿城幸福里房地产项目的一小部分,且该隐患点2021年8月发生崩塌。 |
4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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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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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教育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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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钦南区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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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应急管理局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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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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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农业农村局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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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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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气象局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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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灵山县人民政府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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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钦北区人民政府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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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 |
经电话反馈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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